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行政关系转移(调入)的操作程序
1、申请转移人员应如实填写《流动人员转移人事关系及档案审批表》,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将《流动人员转移人事关系及档案审批表》及人事档案转交人事代理服务中心。 2、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审查、核实档案后,在《 流动人员转移人事关系及档案审批表 》上签署意见,并将该表返回所在单位。 3、转移人员所在单位将调出人员的人事档案及《工作介绍信》、《工资介绍信》等有效证明介绍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。 4、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与转移人员签订《 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委托书》并办理相应手续。 5、将《档案转递通知单》的《回执》盖章后退还原工作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