辞职、辞退、解除合同人员档案接收程序
1、辞职申请人员填写《辞职申请表》,所在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审核或审批后,将其《辞职申请表》及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转交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。 2、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审查、核实档案后填写《存档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。 3、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与辞职人员签订《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委托书》并办理相应手续。 4、将《档案转递通知单》的《回执》盖章后退还原工作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