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规 定 核 定 档 案 工 资
1、原在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,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的政策和标准核定。对原在事业单位工作,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档次核定和晋升档案工资;对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原是国家干部的按管理人员原职务核定和晋升档案工资;原不是国家干部的按普工现工作岗位(或原工种)核定和晋升档案工资。 2、对非公有制企业新接纳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,直接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定级工资,待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后,再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工资进行调整。委托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工资的调整,均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