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出手续?
1、申请转出人员如实填写《流动人员转移人事关系及档案审批表》,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签署意见。 2、新的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。 3、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将档案及《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》转交新的接收单位。 4、新的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在《流动人员转移人事关系及档案审批表》上签署意见(出市的由局调配处出具调动介绍信)并与《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》的《回执》一同转交人事代理服务中心。 5、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将与转移人员有关的《工作介绍信》、《工资介绍信》或证明、《养老保险转移单》等手续转移到新的接收单位。 6、涉及与外市转移人事关系及档案的,须经市人事局调配部门出具《档案转移通知》及调动介绍信等相关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