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说前些年城市建设就是“种花、种草、种树”,就是“修路、建路、扫马路”等论调还有一定市场的话,那么,现在,顺城区日新月异的变化,城建工作的显著成果,以及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牵动作用,将会给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上一堂生动的事实课。
河北地区是老城区,多年未进行过大规模的城市改造,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,居民小区内裸露地面多,常常是晴天土飞扬,雨天泥满地。区划5年来,顺城区委、区政府紧紧抓住…… |
| |
详细内容>>> |
|
职责:负责辖区内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乡(镇)村(联社)建筑审批。
依据:《辽宁省村镇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
办事程序:
1、农村私人建房(含新建和翻建):⑴建房人到区城建局领取并填写建房申请书;⑵由所在村(联社)签字并盖章;⑶由所在乡(镇)房管助理员签字并盖章;⑷翻建房屋的由乡(镇)政府同意后,需经区城建局批准。属城管联社的,无论是新建或翻建的,均需经区城建局审批后,报市国土规划局审批;⑸新建房屋经批准后,到区土地局办理占地手续。属于翻建的,先到乡(镇)政府办理占地手续,再到乡(镇)政府房管部门领取施工执照后,方可施工。
2、集体建房:⑴建设单位要申领“辽宁省村镇建筑申请书”;⑵报乡(镇)政府批准后,再报区城建局审批;⑶持批件到区计经委办理列项的计划文件,同时要具备设计图纸、占地批件,环保、消防等部门的手续;⑷上述批件齐全后,到区城建局领取施工执照。属城管联社的还需到市国土规划局审批。
收费标准:1、基础配套费10元∕m2;
2、民用建筑 5.00元∕m2(新建)
2.50元∕m2(翻建)
|
|